關于開展河源技師學院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考點遴選工作的公告
為持續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大力推進我市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充分發揮我院人才培養評價職能,根據《關于做好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屬地監管工作的通知》(粵技服〔2021〕152號)的文件要求,現就我院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考點遴選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
(一)遴選對象
河源市各縣區內依法登記、注冊或備案,以人才培養服務為主要工作職責,具有獨立法人的組織機構(含行業協會、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具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職業(工種)范圍
二、申報備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與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相適應、嚴謹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在本區域內或職業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且在所申報職業(工種)方面有考核評價經驗的組織機構優先考慮。
(三)具有所有權或3年以上獨立使用權(行業協會(學會)的須至少3年以上授權使用)與認定職業(工種)考核相適應的場地和設施設備(含視頻監控設備)等硬件條件,具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設備設施須符合環保、安全、消防等要求。
(四)理論知識考試場地按每個職業(工種)不少于60平方米,具備同時容納30人以上同時進行筆試考試的場地、 具備不低于32臺可用于智能化考試用機。
(五)操作技能考核場地應符合所評價職業(工種)相應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評價規范要求。對于通用性強、從業人員較多的相應職業,原則上每個職業(工種)應具有不少于10個考核工位及相應配套設施設備;對于其它有特殊要求的職業(工種),在滿足考核需求情況下按實際配備。
(六)配備覆蓋整個教室區域監控的候考室及閱卷室。
(七)具有完善的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考務管理專職人員不低于2人。
三、提交資料
(一)《廣東省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考點報備申請表》;
(二)考點詳細場地、設備清單列表(含自有或租用等輔證材料);
(三)考點功能區域圖(試室、閱卷室、考務辦公室和候考室等);
(四)考點日常工作人員名單(考點負責人、考務管理人員、考評人員和內部質量督導員等);
(五)規章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
(六)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證、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復印件2份);
(七)自有的辦公用房、考評場地和設施設備的證明;非自有 的辦公用房、考評場地和設施設備的租用協議(合同)等證明(復印件2份)。
四、工作程序
(一)申請。本著自愿報名的原則,各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河源技師學院認定中心提交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3份)。
(二)初審。河源技師學院認定中心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于符合申報備件且資料齊全的出具設點備案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設點備案的意見。
(三)入選。河源技師學院認定中心組織專家進行實地察看、技術評估、資料審核,擇優確定每個縣區3家組織機構入選。
(四)考點核驗。擇優向人社部門提交入選組織機構,由人社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考點核驗。
(五)公示。對遴選出來符合條件的考點及其開展培訓認定的職業(工種)等級信息進行公示。
五、時間安排
(一)2023年10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組織機構按申報材料要求向河源技師學院提交申請材料。
(二)2023年11月10日前,河源技師學院認定中心完成初審和入選工作,并將申請材料統一報送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咨詢聯系電話
河源技師學院認定中心劉老師 電話:3800980